香港巴士阿叔罵人短片

| |
[ 2006/06/14 03:29 | by haryewkun ]

之前看過了這個著名的“巴士叔叔”錄像。

我們要是身在那個場合,一拳把那個混蛋阿叔轟下去的話,你會被告蓄意傷人。如果一個不好彩,他居然就這樣挂了,你會被控誤殺,然後被關入監牢裏面。

不管怎樣,只要你動手攻擊他,你就有罪。

如果他先動手呢?我能不能夠自衛、還擊?如果可以,那麼我大可以寸步不讓,你敢動手,我就把你轟成肉碎。

答案很殘酷,居然是不能。

法律裏面,有一項條文,叫做防衛過當。如果對方攻擊你,你不能用超過限度的程度防衛。假設對方賞你一巴掌,你一拳打回去,他不耐打,居然死掉了,你也是防衛過度,你有罪,會以刑事案罪名提控。

大陸有這樣的案子,對方有六、七個人,圍著當事人的漁船,向當事人攻擊。對方一拳把當事人打倒在地,當事人拿起身邊的鵝卵石還擊,擊中對方頭部。那人就這樣死了,當事人居然也被判刑五年。

這個案子聽說在法律界有很大的爭論,到底怎樣的狀況才可以自衛。別人已經上門來攻擊你了,還不准你還擊?事後也有法律專家認為這樣判定不公平,但是要說什麼也太遲了。判決已經做出了。

我搜索了一些美國的法律精神,在遇到這樣的狀況下,法律要求當事人優先逃避。只有在不能逃避的狀況下,才選擇還擊。而且,不能夠在對方出手之前先出手。

我不想討論這樣的法律合不合理,我只能夠說,在這樣的法律狀況之下,那口氣你必須忍下去。就算對方賞你一把掌,你都必須盡量退讓、逃避。

因為你一拳還擊過去,你無法控制會發生什麼狀況。

要是你一拳轟過去,讓他滑倒/跌倒/敲到頭部/心臟病發作/其他,而他因此喪命的話,你就要跟著被關進監牢,動輒五年、十年。

我們是有為青年,跟這種人渣同歸于盡,值得嗎?

當然,真的要洩憤,如果你有一定的背景及勢力的話,要收拾這樣的人渣不是什麼難事。這些粗重工作,留給某些特定人士解決好了,不需要弄汙自己的手。

這個巴士阿叔的錄像中,那個阿叔只是用粗口,並沒有真正動手攻擊,所以我們是無法用自衛的方式來攻擊他。

假想那個阿叔的動作升級,向你吐痰、或者向你動手,那麼我們到底可以做出什麼程度的還擊,就是一個微妙的問題。因為巴士是一個無法逃避的所在。

也許這就是大都市中,人情開始冷漠的原因之一吧。

附註:文中提到有關大陸的案子,當事人被關了五年,引用自http://www.iolaw.org...owarticle.asp?id=107。有興趣的人請自行參考。本文不負責法律方面的責任。
法律 | 评论(0) | 引用(0) | 阅读(2714)


发表评论
表情
emotemotemotemotemot
emotemotemotemotemot
emotemotemotemotemot
emotemotemotemotemot
emotemotemotemotemot
打开HTML
打开UBB
打开表情
隐藏
昵称   密码   游客无需密码
网址   电邮   [注册]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验证码 不区分大小写